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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欠薪?坐牢!

2016-11-04 广州合同纠纷律师团 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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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许多人来咨询《我顾问》,遇到无良老板怎么办?现在公司、老板拖欠薪资的情况越来越多,劳动者白白做了那么多工作,耗费了时间耗费了精神,却一分都没捞着。讨薪难、讨薪无门的问题层出不穷。那么当遭遇老板欠薪的情况该怎么办?《我顾问》告诉大家,刑法规定,欠薪达到一定程度,可追究刑事责任!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遭遇老板欠薪,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所拖欠的薪酬。如果劳动者手上存有公司因拖欠工资而与劳动者签下的欠条,那么劳动者可以凭着借条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但是,当用人单位拖欠薪酬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不是那么好解决的了。这时候的劳动者可以向警方报案,追究用人单位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目前,广东用人单位拖欠薪资的入罪标准如下:

一、一类地区:

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6个市: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报酬累计在二万元以上;

2、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

二、二类地区:

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5个市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报酬累计在一万元以上;

2、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六万元以上。


劳动者讨薪要理智合法,必要时要运用法律手段。《我顾问》广东刑事诉讼专家团帮到您。《我顾问》刑事诉讼联盟汇集最顶尖的刑事法学实务大师,团队合作解决问题,汇集身经百战的律师,经验丰富,竭尽全力维护您以及您的亲人朋友的合法权益。   

 

原文/刘梓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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