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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到期以后,愿能安享晚年

2016-11-30 广州合同纠纷律师团 新媒体中心 
 
房子到期以后,愿能安享晚年。

 

 

 

 

导语:
 

普通人买个房子不容易啊!好不容易这存完首付,还要还十多年的银行贷款,还完贷款后,人也已经中年了。这个时候有可能需要面对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可以说是一大悲剧。对此最近有了新转机,《我顾问》法律咨询带你了解。

 

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

   我国的房屋产权是永久产权,我们买了房子,只要房子还在,房子就永远属于我们。可惜土地的使用权不是永久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有限的,常见的是20年,50年和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从转交给开发商时开始计算,所以我们从开发商手上买到房子的时候,还有多少年也将是个问题。正常人20-30岁存够首期,买好了刚上市的房子,供上十来年后又享受十来年。人到中年之时,房子所在的土地的使用期限也所剩无几了。如果买的是二手房,这个时间可能会来得更早。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我们将面临什么。

 

 
 

最新中央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在11月27日正式公布。当中写道: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可见国家正准备出台新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到期处理方案,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过暂时我们还没能看到具体方案是怎样的。因此我们可以先看看现在的方案。

 
 
 

 

处理例子

   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是国内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大厦内,有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为此政府出台的《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法律规定

   根据《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可见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作为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将需要补交一笔土地出让金。之前也说到届时我们也已经人到中年了,能不能拿出这笔钱也是个问题。人到中年流离失所,多年的打拼付之流水,将会是一个悲剧。因此国家正在考虑出台新方案来解决问题,我们就拭目以待吧。《我顾问》法律顾问团为您保驾护航、精准定位、专门定制、360度服务,如有需要,点击关注,电话咨询,我们为您保驾护航。

 
 
 

原文/刘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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